医用超声波身高体重秤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证明主要依据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具体来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纳米银妇用抗菌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4〕53号)文件第二十九条的明确规定:“超声波人体身高、体重电脑计量仪: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这一规定明确指出,医用超声波身高体重秤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因此无需按照医疗器械的相关法规进行注册和管理。这也意味着,在生产、销售和使用医用超声波身高体重秤时,不需要遵循医疗器械的严格监管要求。
医用超声波身高体重秤通常采用超声波测量技术,对人体无害,可实现对测量者的无接触身高测量,同时结合精密传感器进行体重测量。该设备具有测量准确、操作简便、易于携带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公共卫生健康体检场所,如体检中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
综上所述,医用超声波身高体重秤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证明主要来源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明确规定,这一规定为医用超声波身高体重秤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